德阳罗江金诚土地整治有限责任公司安家村种植水稻销售竞价公告
德阳罗江金诚土地整治有限责任公司的安家村种植水稻销售项目采用竞价方式进行销售,按报价最高者确定成交采购商,由成交采购商与德阳罗江金诚土地整治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销售合同。本次竞价行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公司招标管理办法流程及管理办法进行,现诚邀符合条件的采购商参加本项目竞价。
一、竞价内容:德阳罗江金诚土地整治有限责任公司安家村种植水稻销售。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德阳罗江金诚土地整治有限责任公司安家村种植水稻销售。
(二)销售内容:约1600亩水稻。
(三)交付方式:
交货原则:本项目采取“仓前交货”方式。
运输责任:成交采购商(买方)必须自行安排运输车辆及装卸人员,并承担从仓库装车开始的一切运输、装卸、杂费及安全责任。
出库期限:成交采购商须在合同签订后15个自然日内完成全部货物的出库工作。
数量确认:货物结算以实际过磅重量为准。
(四)其他说明
参与本次竞价的采购商,须于2025年11月24日10:00前,至德阳市罗江区金山镇创新创业孵化园9栋508完成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复印件资料需加盖公章。
我方将统一组织现场看样,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10:00。特别明确:未报名者的报价文件无效;已报名但未参加统一看样者,其报价文件有效,但将被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货物现状,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
联系人:李肖(18328016590),具体安排以我方通知为准。
三、限价金额:此次出售的水稻的底价按照标准水分13.5%定为1.277元/斤,每超过1%水分扣0.02元/斤。最终按实际过磅重量结算。
四、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址:2025年11月26日10时00分;德阳市罗江区金山镇创新创业孵化园9栋508。
五、资格条件:
(一)采购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价人需提供资料:
(一)资格证明文件: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粮食收购、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报价函原件(见附件1)。
(三)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在有效期内、两面均应复印);2.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注:在有效期内、两面均应复印);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递交资料,则后2项无需提供。
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多页还需盖骑缝章,密封装袋。
七、竞价结果确定原则:
竞价公告中报价文件的组成所需材料,必须提供完全,提供不完全的,责任由报价单位自负,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本项目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最终成交单位的确定将以报价单位提交的报价文件为依据,在满足相关要求的前提下,价格最高者为成交单位。
附件:1.报价函
2.看样签到记录
德阳罗江金诚土地整治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1月20日